診所開業必備的建築物審查 根據「診所開業建築物新規定」,診所開業前應完成以下建築物審查: 變更使用審查:若診所位於住宅區或商業區,且建築物原使用用途非醫療機構,則需申請變更使用審查,將使用用途變更為「G3類診所」。 室內裝修審查:若診所進行增建、改建、分間隔間、變更門窗等工程,則需申請室內裝修審查。 By rurucat|2025-04-28T13:33:11+08:0028 4 月, 2025|Q&A 診所開業|在〈診所開業必備的建築物審查〉中留言功能已關閉 Share This Story, Choose Your Platform! FacebookXLinkedInPinterest